十堰市交通运输局

市局荣获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日期: 2019-01-21 12:06:00
江书明 杨林松
来源: 局办公室

    近日,十堰市交通运输局被国家交通运输部授予“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16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之后该局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局,大员上阵,对标对表看齐,不断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系统上下联动的创建机制。局党组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直交通运输系统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十堰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创建全国(省级)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和《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年度文明创建工作要点》,突出一条主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两大建设(交通文化廊、文化馆)、打造三大示范(文明示范行业、文明示范线路、文明示范窗口)、实施四大行动(道德提升行动、示范引领行动、教育塑造行动、文化熏陶行动),强化五大措施(组织领导、工作保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督办检查),完成六大任务(志愿服务、公益广告、文明传播、文明旅游、诚信建设、好人推荐,确保创建工作安排周密、落实精准。

突出交通特色,形成对表对标看齐的创建体系。该局围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在对标对表创建的基础上,突出交通特色,注重行业品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对城区3个客运站文明创建进行统一规划、重新设计、合理布局,已全面建成文明示范窗口。在客运站、公交枢纽站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集中设置宣传架,长期安排20余名志愿者值守,向市民乘客发放《文明出行倡议书》、《十堰市民文明手册》等文明宣传资料等资料10000余份。

统筹聚力筑魂,形成品牌打造的创建体系。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交通核心价值、建设交通文化,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客运、公交、出租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在公交、出租车、客运站、港口等交通运输系统窗口行业开展“十星级文明示范窗口”创建、“公交让座日”等文明创建活动,组织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200余场次10000余人次,连续两届组织评选“十佳的哥、十佳的姐”达40人,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30多人次,连续两届评选“最美交通人”24位、“最美家庭”22户,举办道德讲堂28期。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年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涌现好人好事300多人次,多家单位和个人获得中央、省、市荣誉及表彰60余次,通过发挥精神文化的引领作用,弘扬良好的道德风尚,推动了交通运输事业的大发展。


责任编辑: 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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