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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


(文字)十堰市航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索引号
011081010/2024-43897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局综合运输科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13日 19:20:00

     一、《暂行办法》起草背景及依据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武当山机场等单位,依照《湖北省民航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发〔2018〕185号)等文件精神,参考福建泉州、广西柳州以及省内襄阳市、鄂州市、恩施州等地航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航空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对原《十堰市航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十政发〔2017〕20号)进行了修订,明确航线补贴专项资金组成来源、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管理职责分工、航线开通程序、航线补贴方式、范围及标准,规范各项程序,起草《十堰市航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暂行办法》意见征集过程及修订情况

根据各相关单位的意见,202449日,市交通运输局修订完善并向市政府报送了《暂行办法》。根据市政府有关市领导批示要求,再次征求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旅武当山机场修改意见和建议。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文旅局没有明确的修改意见。市财政局提出1条修改意见,已采纳。武当山机场集团提出1条修改意见,已采纳。根据市政府签批的请市司法局提出审核意见,2024年4月30日,市司法局提出了5条审核建议均已采纳。

2024年5月2日,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武当山机场航班航线优化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纪要见附件2),会议议定“要核实机场航线补贴历史欠款,研究年度补贴预算及化债工作,迅速制定市县共担的航线补贴管理办法”。同时,市委安排组织考察专班,赴厦门泉州两地机场对机场经营管理经验做法进行了考察学习。结合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和考察学习报告,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补充了市县共担航线补贴的具体措施,并完善了相关内容,形成了《暂行办法(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

三、《暂行办法》基本框架及重点条款

《暂行办法》共七章十条条款,包括总则、职责分工、航线开流程、支持范围方式及标准、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附则等主要内容,明确了我市航线专项资金按照“市级为主、县市区和机场适当分担”的原则出资组成及使用原则和方向,梳理了各航线开发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航线开发流程,确定资金补助标准,提出绩效评估检查要求。

在总则第三条中,明确:专项资按照“市级为主、县市区和机场适当分担”的原则,由市级、各县(市、区)及武当山机场共同出资组成。市级和各县(市、区)承担部分分级纳入财政预算,武当山机场承担部分从自营收入统筹解决。具体分担标准如下:2024年市本级出资2.2亿元;10县(市、区)分别承担700万元2025年至2026年:市本级每年出资2.5亿元;10县(市、区)每年承担700万元;武当山机场每年承担500万元2027年:市本级出资2亿元;10县(市、区)分别承担200万元;武当山机场承担1000万元

在第六条航线开通原则条款中,明确:一是开通国家政治、经济发展中心及主要省会城市和直辖市航线;二是开通与十堰经济社会发展、文化旅游交流关联度强的城市和地区航线。

在第条航线开流程条款中,明确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武当山机场公司按照“一线一议”的原则,每年11月底前向领导小组提交当年航线补贴报表与下年度航线补贴计划,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根据领导小组批准的年度航线补贴计划,每年冬航季和夏航季航班换季前,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武当山机场提出航线开发具体方案方案中应包括航线安排、补贴方式、补贴金额及结算方式等相关信息,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季中调整的航线,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武当山机场提出具体方案,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根据签署新开通航线运营协议规定,按实际执飞情况给予补贴。

在第条支持方式及标准条款中,明确航线补贴采用保底补贴或定额补贴两种方式。定额补贴实行上限管理,按照100座(含)以上按每小时(轮挡时间)不高于3万元、100座以下按每小时(轮挡时间)不高于1.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根据通达城市等级、客源流量、执飞航空公司等相关情况确定)。从第二年起,根据执飞情况,补贴标准力争在第一年补贴标准基础上逐年递减。保底补贴标准由航空公司与机场公司进行谈判协商。如航班机票销售的净收入未达到保底标准,按实际差额给予补贴。

经市政府同意临时开通的航线及政府性包机承办包机业务的企业)根据签署协议,按实际飞行班次给予补贴,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由市级财政追加补贴资金

《暂行办法》关键词诠释

新开通航线,是指从武当山机场出港航班飞往国内和国外空白航点(城市)或重点培育的航线,包括:尚无航空公司执飞而新开的航线;或原有的航线航班全部停航时间在12个月以上,由原航空公司或其他航空公司恢复执飞的航线;或增开执飞重点培育的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