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十堰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


十堰市交通运输局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8654222

    职责和承诺: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保密、信访、政务值守、目标管理、督促检查、综合协调等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负责组织实施重大课题调研,提供决策服务。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重要动态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工作会议材料、重要会议文件、领导讲话文稿。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19-8681129

    职责和承诺: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协调、办理和督办。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承担市公路治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普通公路路政治超工作。

    三、综合运输科(联系电话:0719-8651574

    职责和承诺:拟定全市道路客运、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和货运物流及公路、水路科技与信息发展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道路运输、物流业年度投资规模、建设项目等专项规划,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实施道路客货运站场(枢纽)项目的审核审批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输物流站场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国际运输、公路水路国际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公交、出租车、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及信用管理工作。指导公交、出租车等运营及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春运、节假日运输。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物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和人员疏散等紧急客货运输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督指导行业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项目建设规划、立项审批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组织协调综合交通运输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承担铁路、民航、邮政等行业规划、项目建设的管理协调,综合运输协调相关工作。

    四、规划科(联系电话:0719-8652915

    职责和承诺: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承担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公路、航道、港口、枢纽等专项规划,负责有关规划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公路、水路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建设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拟定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规模、建设项目。配合实施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港口、岸线审查、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利用外资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相关工作。

    五、建设管理科(联系电话:0719-8111033

    职责和承诺:拟定全市交通工程建设、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建设和养护市场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实施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许可(开工备案)设计文件审查审批,负责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市交通工程建设、工程技术、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和养护市场的从业资质和信用体系建设,牵头交通运输诚信体系建设。

    六、财务审计科(联系电话:0719-8651982

    职责和承诺:拟定交通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市政府投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和监督管理。承担部门预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投资融资、银行信贷、政府债务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账务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内部审计工作。

    七、安全监管科(联系电话:0719-8118929

    职责和承诺:拟定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营运管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港口及营运车辆、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国家安全、反恐等专项工作的协调。承担市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普通公路科(联系电话:0719-8610358

    职责和承诺:拟定全市普通公路养护、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专项规划、年度投资规模、建设项目,参与制定交通综合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技术审查指导。负责普通公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九、农村公路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8653581

    职责和承诺:拟定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进度、安全及资金使用等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农村公路运输管理。

    十、港航海事科(联系电话:0719-8651574

    职责和承诺:拟定全市水路运输、养护、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水路专项规划、年度投资规模、建设项目,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通航河流航道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市水路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技术审查指导。负责全市水路客货运输市场的监管及信用管理工作。负责港口、航道设施、通航建筑物、引航管理工作。负责船舶检验、船舶代理、理货、港口设施保安、船舶交易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运行业安全生产,组织实施水运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船员船舶、水上交通安全、船舶防污染等海事管理工作。

    十一、人事科(联系电话:0719-8652659

    职责和承诺: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职称、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公路、水路行业职业教育、岗位培训工作。

    十二、单列机构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科、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