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公路货物运输业、多式联运、货运代理业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公路货物运输、多式联运、货运代理业发展奖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发﹝2023﹞83号)文件精神,拟对十堰鸿利运输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奖补,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对2023年11月-12月符合条件的新增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可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十堰鸿利运输有限公司新增纳入2024年“交通运输部规上道路货运企业一套表”道路货运企业名单。该企业于2024年3月26日向十堰市张湾区交通运输局提交了奖补资金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企业符合奖补资金申报条件,且提交的资料完整齐全。
经十堰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人:杨松,联系电话:8651574。
附件:张湾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公路货物运输企业奖补 资金的公示认定结果
十堰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张湾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公路货物运输企业奖补 资金的公示认定结果.pdf